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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全球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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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管誌

更新日期:113-01-23

發布單位:民防指揮管制所

44年3月
  本所前身「民防指揮管制中心」成立,原隸屬於臺灣省民防司令部
47年
  改隸臺灣警備總司令部
62年7月
  復改隸臺灣省警務處,首任主任為許主任集雲
67年4月29日
  國防部首次結合民防團演習(代號:長安)及防空疏散、燈火管制演習(代號:泰嶽),以全民防衛角度實施軍民聯合防空演習(代號:萬安1號),除實施軍事的防空疏散演習外,亦由地方政府及各民防團針對地區特性與可能發生的災害,進行各項戰災搶救演練,以降低空襲所造成的損害。
68年9月
  本所成立於民國44年3月(隸屬臺灣省防空司令部時期),指揮管制室係利用蟾蜍山原日據時間防空掩體做為作戰管制,民國62年改隸臺灣省警務處,鑒於掩體外觀石層鬆動,內則裂痕縱橫且進出步道落石塌方,難達安全保障。經許主任集雲層報臺灣省政府於67年編列專案預算750萬元,委由燕京建築事務所設計監造,豪成營造公司承建,於67年7月開工,68年9月完工落成進駐使用。
81年12月
  內政部頒布「防空避難設備管理維護執行要點」成為本所主要工作。
86年8月
  更名為臺灣省政府警政廳民防指揮管制中心
88年7月1日
  為因應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,奉令改隸內政部警政署更名為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中心
90年11月21日
  奉總統以華總一義字第 9000224630號令公佈本所組織條例
90年12月24日
  行政院以台90內字第074868號令 核定自90年12月16日施行
91年1月28日
  奉內政部警政署以警署行字第 091005656號函核定更名為「內政部警政署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」並正式掛牌。
94年6月21日
  內政部警政署為建立民防裝備管理維護制度,於94年6月21日由時任蔡科長公民及吳技士延斌訂頒「民防裝備維護作業規範」賦予各警察機關維護防情通信裝備保養責任,保持裝備良好狀態,達成防空戰備需求。
97年7月16日
  民國96年底,林所長進元指示彙整防情法令,王副所長秋萬與秘書室黃主任綾杰、蔡公民編輯,由崔永柱、許清峰及丘秉笙協助完成彙整作業,定名為「防情工作手冊」,林所長高升後,劉所長興脩接任付梓初版。
102年10月29日
  為強化臺、澎、金、馬警報運作效能,正式啟用中央遙控警報系統,以UHF、VHF無線電多重通信鏈路即時發放警報,提供防空(海嘯)預警,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。
103年1月1日
  本所因應行政院組改,承接警政署原民防組部分任務,並更名為「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」負責辦理警政署中央災害應變工作,執行防護、協助救災相關業務。
105年2月6日
  春節假期前,高雄美濃規模6.6地震,造成臺南永康區(維冠金龍大樓)、歸仁區等9處建築物倒塌,共117人罹難及551人受傷,本署(民管所與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等)連續204小時動員參與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救災。
105年7月19日
  遊覽車於國道2號桃園市大園路段發生火燒車事件,造成26人罹難,警政署除參與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外,並成立災害緊急應變小組全力協助交通部執行應變措施。
107年2月6日
  花蓮近海規模6.2地震,造成花蓮市統帥飯店等4棟建築物倒塌,共17人罹難及291人受傷,本署(民管所與花蓮縣警察局等)連續68小時動員參與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救災。
107年10月21日
  台鐵普悠瑪自強號於蘇澳新馬車站6節車廂脫軌,造成18人死亡、215人受傷,警政署主動成立災害緊急應變小組,協助交通部救援應變處理。
108年5月27日
  總統親臨本所視導萬安42號演習。
108年7月26日
  內政部「防空避難設備管理維護執行要點」全文修改,以嶄新面貌―「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作業要點」登場,賡續以更安全、更有效率的方式守護人民安全。
108年8月30日
  高頻(HF)無線電報系統由所長協同相關主管見證下,於上午10時拍發最後一通HF電報:「飄揚浩瀚臺灣64年,完成時代使命,下一刻起,走入歷史,謝謝HF。」自9月1日起,由丘秉笙、張加翰、陳文能、羅寶珠等人建置之備援系統防情網路群組電話(GSN、VPN),正式啟用。
108年10月14日
  83年訂頒之「內政部警政署防情值勤查察考核規定」全文(含名稱)修改為「警察機關防情查察考核規定」,共囊括10項革新,不但簡(減)化員警作業,並精進空襲情報傳遞工作。
108年11月19日
  首次參與空軍作戰指揮部「108─4聯合防空作戰訓練」(昔稱聯翔演習),以臻「軍事防空」與「防情傳遞」同步應變,達成全民空防之目標。
108年12月05日
  韓國首爾市政府民防衛科蒞所拜訪取經與意見交流。
108年12月12日
  內政部於民國90年訂頒之「臺灣地區防情警報傳遞聯絡執行規定」全文(含名稱)修改為「警察機關防情警報傳遞聯絡要點」,全面革新,不但簡(減)化員警傳遞聯絡流程,並精實敏捷空襲情報傳遞工作。
109年1月16日
  97年初版之《防情工作手冊》,因時空環境遞變,相關法令修正,由吳所長敬田於108.9啟動續編,更名為《民管法令彙編》,編輯工作由林副所長國華、秘書室吳主任志強與胡技佐克儀擔綱,鄭凱鴻、莊文献、丘秉笙、黃彥豪、張加翰、夏楚男、何明軒等協助,供全國警察機關得以查閱,據以執行防情傳遞與協助救災工作。
109年4月29日
  警政署於民國94年訂頒之「民防裝備維護作業規範」全文(含名稱)由本所丘科長秉笙及黃科員彥豪、張技士加翰辦理修正為「警察機關防情通信及警報設備維護規定」,嚴謹各警察機關維護保養工作,提升防情傳遞效能。
109年5月1日
  中央遙控警報系統各地站臺檢修係本所重要工作,為縮短維修時效及提升技術人員實務能力,由修護科丘科長秉笙規劃,爰於103年6月16日派技士郭俊鋒進駐高雄分所,並於109年5月1日派技佐許立委、施文泰進駐苗栗分所,妥善維護防情傳遞設備。
109年5月19日
  本所指揮管制科沿用多年懸掛之相關圖示,經由陳文能、鄭凱鴻,莊文献、饒仁舜、丘秉笙、宋睿祺、郭文傑及張世俊等同仁,就內容修正、指管路徑、圖示著色等面向完成更新、懸掛,有效提升防情傳遞之效能。
109年5月27日
  保二總隊基地公辦都更專案,經本所吳所長敬田、林副所長國華、劉科長恆志彙整所內各需求單位意見,並經多次會議討論,研擬出最符合本所辦公廳舍需求方案,嗣於5月27日至住都中心參與第二次協調會,針對樓層分配、樓地面積、發電機(含儲油槽)設置位置及建物特殊規格需求等事項協調討論,所提出之需求均獲警政署及住都中心認同採納。
109年6月3日
  101年訂頒之「防空警報系統發布海嘯警報傳遞聯絡執行規定」全文(含名稱) 由本所夏科長楚男及饒科員仁舜、陳警務員為民辦理修正為「警察機關協助海嘯警報傳遞聯絡規定」,嚴謹發放海嘯警報並落實警察業務簡化政策。
109年7月14日
  執行「萬安43號」演習,演習方式因應COVID-19疫情,實施人車不疏散管制,以避免防疫期間群聚。此外,101年及103年雖曾分區、分日執行只發放防空警報、人車不管制,今年首次以「1日全區」方式發放全國(臺、澎、金、馬)防空警報,驗證中央遙控警報系統之萬全。
109年7月16日
  為使警察機關之於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作業與內政部「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作業要點」之變革接軌,經本所多次設計架構,除將「防空避難設備管理作業規定」、「警察機關解除列管防空避難設備作業程序」等停止適用外,並由防情科鄭科長凱鴻、黃科員彥豪研擬簽奉核定,新頒「內政部警政署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計畫」,防空避難設施管理進入新的紀元。
109年8月3日
  90年訂頒之「內政部警政署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」全文(含名稱) 由本所夏科長楚男、陳警務員為民及任警務員保安辦理修正為「警察機關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規定」,落實本署及各警察機關處理協助救災事宜。
109年11月20日
  完成「全國防空疏散避難設施網路化」作業:「第一階段-公開地址(文字)」及「第二階段-公開地圖(圖像)」,自109年11月20日起,國人可至內政部資訊中心及本所共同合作之「地理資訊圖資雲服務平臺(TGOS平臺)」、各警察局(分局)及專業警察機關共29個官方網站「防空疏散避難專區」內查詢各里防空避難設施位置地圖。
110年4月2日
  臺鐵408次太魯閣自強號行經花蓮縣秀林鄉隧道前,撞擊滑落邊坡之工程車造成出軌並撞進隧道內,車廂嚴重損毀,造成49人罹難和213人輕重傷,警政署主動成立災害緊急應變小組,協助交通部救援應變處理。
110年4月13日
  完成「全國防空疏散避難設施網路化」作業:「第三階段―手機APP上線」,自110年4月13日起,正式向國人介紹使用「警政服務APP」(Android及iOS),可於「防空疏散避難專區」內查詢全國防空避難設施地圖點位、規劃路徑及進行導航。
110年9月15日
  執行「萬安44號」演習,於13時30分發放緊急警報,14時發放解除警報,不實施人車管制,採有預告、全國不分區(包括外、離島)方式同時實施。演習當日國防部並以「空中威脅告警系統」對演習區域內以行動電話輔助通知防空演習告警訊息。
111年7月25日
  執行「萬安45號」演習,本次演習於7月25日至28日分區舉行,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、疏散避難、交通管制及災害救援演練,並特別從北中南選出3里(臺北市信義區廣居里、臺中市南屯區豐樂里、臺南市永康區東橋里),實施車停人就近疏散,民眾在聽到警報聲後需下車,按民防人員的指示或自行前往防空避難設施進行避難。
112年3月25日
       內政部林部長右昌親臨本所視導,聽取工作簡報,實地了解本所防情傳遞任務之執行情形,並強調現今民防工作之重要性,期勉本所持續強化防空避難及防情傳遞各項整備工作,與時俱進,同時慰勉各單位工作同仁辛勞。
112年4月17日
       參與台美人道救援合作專家領域交流議題會議,辦理爆裂物處置作業規劃,並派員至新竹縣執行大規模震災人道救援兵棋推演。
112年5月12日
       內政部吳政務次長容輝蒞臨本所視察並聽取工作簡報。
112年7月24日
       執行「萬安46號」演習,本次演習於7月24日至27日於全國區分北、中、南、東部及外(離)島等7個地區,採「有預警、分區同時段」方式舉行,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、疏散避難、交通管制及災害救援演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