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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全球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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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災知識

發布日期:110-01-31

更新日期:110-05-03

分類:防災須知

發布單位:民防指揮管制所

防災須知-地震
地震
  • 平時備妥「緊急避難包」,放置於隨手可拿到的地方。
  • 地震時務必保持冷靜,確保自身安全,尤其注意上方掉落物。
  • 地震劇烈搖晃時,先躲在堅固桌子下方或主要柱子旁。
  • 地震時不要躲在燈具下方,櫥櫃或冰箱旁邊。
  • 使用中的火源請立即關閉。
  • 切勿撘乘電梯。
  • 立即跑到空曠處,並遠離招牌,樹木、建築物、電線桿。
  • 開車時遇到地震,不可緊急剎車或變換車道,而要減速停靠路邊。
  • 在公共場所遇到地震,務必保持冷靜,聽從廣播引導,不可驚慌推擠。
  • 如在大型體育館、演講廳或戲院中,先暫時躲在座位下,等搖晃停止時再離開。
  • 地震之後,檢查瓦斯、水、電等開關,如有瓦斯洩漏,應輕輕打開窗戶,立即離開建築物並通報瓦斯公司。
  • 隨時收聽電視台或電台之正確震災災情消息,不要聽信謠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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