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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全球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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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災知識

發布日期:110-01-31

更新日期:110-05-03

分類:防災須知

發布單位:民防指揮管制所

防災須知-洪水
洪水
防颱準備
  • 隨時注意看、聽氣象資訊。
  • 遵照政府停班、停課公告。
  • 關閉門窗,必要時貼膠帶。
  • 收妥陽台圍牆之盆栽雜物。
  • 屋頂設備做好固定或拆卸。
  • 冷氣及招牌加強固定防墜。
  • 準備足夠三日用乾糧及飲用水。
  • 排水溝定期清除異物避免堵塞。
  • 山后聚落及早疏散避難至安全地點。
  • 施工鷹架及圍籬檢查安全。
  • 樹木先行修剪並加強支撐。
  • 低窪地區備妥包或防水閘門。
  • 檢查駁坎、擋土牆及坡地狀況。
防洪準備及應變
  • 了解住家或學校周遭環境、避難地點。
  • 熟悉發電機、抽水機等機具使用方法。
  • 淹水時應立刻關閉所有電源及電器品。
  • 標示危險區域,禁止人員與車輛進入。
  • 不進入淹水區搶救財物、泡水汽機車。
  • 及早準備、隨身帶好防災或避難物品。
  • 迅速離開淹水現場,集體移動至安全、熟悉、方便可及的地方避難,並於明顯處等待救援。
  • 泡水過的電氣用品、水電管線等設備,不貿然使用,應等技術人員檢查確安全後才可使用。
  • 泡水過的汽機車,請勿發動引擎,應請拖吊車拖至保養場檢查維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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