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發布日期:109-12-02
更新日期:109-12-02
分類:演習
發布單位:民防指揮管制所
一、
地震後應隨時注意海嘯警報及收聽相關訊息。二、
海嘯警報發布後,應立即停止各種海上活動,如觀浪、潛泳、海釣、捕魚等,並儘速離開海嘯可能影響的區域。三、
海嘯警報發布後,海上作業船隻應聽從海巡署、農委會漁業署的引導,大型船艇至外海避難,小型船艇靠岸繫緊固定,人員撒離。四、
民眾進行海嘯疏散避難時,應優先考慮附近堅固高樓,如附近無高樓層建築物,應往內陸高處方向避難。五、
民眾進行海嘯疏散避難時,應熟悉疏散路線及預定收容場所,並應隨身攜帶緊急避難包。六、
短距離避難時,儘量不要使用車輛,因為容易造成交通阻塞,而且車輛被捲入海嘯,人員更不容易脫困。七、
侵襲而來不及避難時,必須先抓緊附近高處之堅固物件,身體若浸泡在水裡,應避免被大型飄浮物撞擊而受傷。八、
海嘯侵襲時以逃生避難為第一優先,千萬不要掛念家中貴重物品或自家漁船。九、
海嘯第一波潮水退去後,不要立即返家或到港口檢視漁船,因為後續可能還有第二波海嘯。